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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分的价值: 1积分=1元人民币

获取积分的途径:

(1)注册奖励积分:成功注册会员赠10积分;
  (2)推荐奖励积分:推荐人(已注册会员)和被推荐人(新注册会员)各奖励10积分;
  (3)消费奖励积分:实际消费金额×适用比例×系数。
积分换算公式如下:
  A. 机票预订奖励积分=机票实际消费金额×1%
  B. 其他产品预订奖励积分=实际消费金额×3%
  *机票消费金额指累计机票票款,不包括机场建设税、燃油附加税、保险、配送费及服务费等其它费用。儿童、婴儿票暂不纳入积分奖励计划。
  *其他产品预订的消费金额指实际累计消费金额。
  *VIP会员的积分奖励系数是普通会员的1.5倍。
  *积分取整,不四舍五入。


积分规则注意事项:

1、积分不设置有效期。

2、积分的使用:
会员需要支付的金额 = 实际消费金额-所使用积分数(积分数≧100分)。
*会员首次消费时不能使用积分;
*为提高效率,会员积分不足100分的暂不予折抵。

3、积分的生效:
会员通过机票消费所获得的积分,于所乘航班起飞后次日生效。
会员通过其他消费所获得的积分,于该消费结束后的次月内生效。

4、积分的使用和查询途径:
通过登录100网站或致电010-68405075/3航联世纪客户中心即可使用或查询。

5、积分的累加和适用对象:
同一账户的积分可以累加使用。不同账户的积分不能相互转让,也不能合并使用。

6、积分的扣除和退还:
积分一经使用成功,将从账户中予以一次性扣除。在确认出票之前取消机票订单,已经使用
的积分退还给会员。出现退票的情况,在退票手续完成后,已经使用的积分会退还给会员。
会员预订其他产品,如因会员单方面原因造成有预订作废的,除该次预订积分不予返还之外,另从该会员账户扣除20积分。
如会员预订机票,特价100网最终按照与会员核实后的信息予以出票,但由于会员单方面原因造成机票不能使用而非特价100网站原因造成损失的,除本次预订的积分不能获得外,还将扣除20积分。
每会员积分账户最多扣至0分。

7、会员退票时的相关处理:
会员汇票时,产生的各项退票手续费按民航乘客规定办理。
退票手续完成后,已使用的积分将予以返还。
积分不可以用于退票手续费的折抵支付。

8、备注
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航联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有。公司保留对会员制度进行修改的权利,如有修改将提前3周在特价100网站(www.tejia100.com)予以公布,请予关注。积分规则从2007年8月1日生效。
积分的价值: 1积分=1元人民币

获取积分的途径:

(1)注册奖励积分:成功注册会员赠10积分;
  (2)推荐奖励积分:推荐人(已注册会员)和被推荐人(新注册会员)各奖励10积分;
  (3)消费奖励积分:实际消费金额×适用比例×系数。
积分换算公式如下:
  A. 机票预订奖励积分=机票实际消费金额×1%
  B. 其他产品预订奖励积分=实际消费金额×3%
  *机票消费金额指累计机票票款,不包括机场建设税、燃油附加税、保险、配送费及服务费等其它费用。儿童、婴儿票暂不纳入积分奖励计划。
  *其他产品预订的消费金额指实际累计消费金额。
  *VIP会员的积分奖励系数是普通会员的1.5倍。
  *积分取整,不四舍五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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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积分不设置有效期。

2、积分的使用:
会员需要支付的金额 = 实际消费金额-所使用积分数(积分数≧100分)。
*会员首次消费时不能使用积分;
*为提高效率,会员积分不足100分的暂不予折抵。

3、积分的生效:
会员通过机票消费所获得的积分,于所乘航班起飞后次日生效。
会员通过其他消费所获得的积分,于该消费结束后的次月内生效。

4、积分的使用和查询途径:
通过登录100网站或致电010-68405075/3航联世纪客户中心即可使用或查询。

5、积分的累加和适用对象:
同一账户的积分可以累加使用。不同账户的积分不能相互转让,也不能合并使用。

6、积分的扣除和退还:
积分一经使用成功,将从账户中予以一次性扣除。在确认出票之前取消机票订单,已经使用
的积分退还给会员。出现退票的情况,在退票手续完成后,已经使用的积分会退还给会员。
会员预订其他产品,如因会员单方面原因造成有预订作废的,除该次预订积分不予返还之外,另从该会员账户扣除20积分。
如会员预订机票,特价100网最终按照与会员核实后的信息予以出票,但由于会员单方面原因造成机票不能使用而非特价100网站原因造成损失的,除本次预订的积分不能获得外,还将扣除20积分。
每会员积分账户最多扣至0分。

7、会员退票时的相关处理:
会员汇票时,产生的各项退票手续费按民航乘客规定办理。
退票手续完成后,已使用的积分将予以返还。
积分不可以用于退票手续费的折抵支付。

8、备注
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航联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有。公司保留对会员制度进行修改的权利,如有修改将提前3周在特价100网站(www.tejia100.com)予以公布,请予关注。积分规则从2007年8月1日生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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